11月18日,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仲裁委”)全体会议在汉召开。省人社厅厅长、省仲裁委主任陈安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社厅副厅长、省仲裁委副主任陈金刚主持会议。省委组织部、省军区、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五家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近两年来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下阶段工作打算后,陈安丽提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充分认识、发挥调解仲裁工作在建立现代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经济稳定发展中的作用,应对新常态新挑战,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要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理,确保争议预防处理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制度,依法预防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把握规律,讲求方法,提升调解仲裁工作的预见性和实效性。把“以和为先”的理念贯穿调解仲裁工作始终,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提炼升华为制度;通过案例指导办案。陈安丽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省仲裁委自身建设,明确工作任务,全面履职尽责,依法公道办事。
会上,省仲裁委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从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队伍管理培训、集体争议案件处理等方面向省仲裁委献言献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