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有良方 2016年全州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工作全面启动 补偿资金2963万元 参保患者4936人受益

近日,继州社保局启动2016年度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工作以来,全州各县市均启动该项工作。

为切实减轻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经济负担,落实州委州政府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妥善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全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切实推行《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办法》,对城镇参保患者的大额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二次补偿”。

本次补偿,全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城镇参保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的自付大额医疗费用部分,严格采取“系统自动统计补偿对象、计算补偿金额,相关科室开展特殊情况排查和随机抽查复核,网上公示核查、审核确定”的阳光操作流程,实行公开、透明、公正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