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川市委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420000201811050005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州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

  2018年11月6日,我市接到州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信访件“D420000201811050005”号,利川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副市长彭必武为包案责任领导,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范正洪为包案责任人,市畜牧兽医局、市环境保护局、忠路镇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的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信访人反映:“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中路镇桂花村十七组养猪场存栏约100头左右,粪便随意倾倒,气味难闻,难以忍受。”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投诉所涉养殖户基本情况如下:

  养殖户负责人:朱应双,男,身份证号:422802196303283997,联系电话:18371845688。所处环境功能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主要产品:生猪;生产工艺:生猪养殖;生产规模:存栏65头生猪(其中公猪1头、母猪7头、仔猪21头、育肥猪36头);该养殖户占地约240平方米,2016年开始养殖,未办理任何相关证照。

  该养殖户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干粪采用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废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还田利用。

  该养殖户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堆粪间和化粪池清粪口采用简易密闭措施,臭气属无组织排放。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11月7日,经专班成员现场调查,该养殖户是2013年识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登记人口6人,户主朱应双(二级残疾)、配偶王忠兰、长子朱英(服刑、死缓)、长女朱建华(三级残废)、次女朱银花(出嫁)、孙女朱江霖(幼儿园)。该养殖户于2016年贷款5万元(专项扶贫贷款)修建圈舍,并利用原居住房养殖生猪。圈舍总面积约240平方米,现建有2口化粪池,容积共180立方米,化粪池清粪口用木板和塑料布进行了简易密闭;干粪处理修建有粪便发酵间,未完全密闭,有臭味。现场检查时未见养殖废水外排,周边排水沟内未见废水外排痕迹,也未发现粪便随意倾倒现象。该养殖户周边30米范围内仅有一户居民房且距离不足5米,养殖生猪散发的臭味对该户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从而引发矛盾。

  经市畜牧兽医局、忠路镇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存栏100头左右、气味难闻”情况属实。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1、由市畜牧局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该养殖户建立无害化处理台帐,对粪便发酵间和化粪池清粪口采取密闭措施,修建隔离板,最大限度减小臭味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由忠路镇政府负责督促养殖户建设沼气处理设施,调解处理邻里矛盾。

  3、市环保局加大对该养殖户的监管力度。

  报送人员:张兴剑 利川市畜牧兽医局(13971898000)

  办案人员:王朝友 利川市畜牧兽医局(18907260357)

  孙斌 忠路政人民政府(13385230818)

  覃毅 忠路镇环境保护站(15586627788)

  潘健 利川市环境保护局(13477268491)

  朱军 利川市环境保护局(15629205257)

  明霞 利川市环境保护局(18972408650)

  张洋 利川市环境保护局(18758628677)

  张兴剑 利川市畜牧兽医局(13971898000)

  中共利川市委 利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