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罪案,判处被告人陶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自2017年9月份起,被告人陶某在利川市一体彩门市内摆放两张电动麻将机供赌客赌博,并通过“下蛋”的方式从中获利,截止2018年4月2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陶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0余元。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归案后,被告人陶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的2台麻将机是犯罪工具,应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款项,是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被告人陶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利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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