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实行“十个一律”监管类金融机构


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周宇)7月2日,利川市召开类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暨高管集中约谈会议。市公安局、人行、银监、法院、工商、财政、经信、商务等主(监)部门和全市小贷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参加会议。会议上,对类金融机构约法三章,提出“十个一律”监管措施。

“十个一律”,即全市类金融机构一律暂停新设审批,一律开展自查自纠,一律开展第三方年度审计,监管负面清单一律公示,攻坚战期间诉讼中小微企业时一律向银监办备案,高管变更一律审批备案,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经营活动一律取缔,存在暴力收贷一律取缔,主监部门一律对类金融机构高管进行约谈,2018年底前未开业或未从事经营活动一律取缔。

据了解,今年制定出台了《利川市类金融机构监察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类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审计力度,建立类金融机构风险公示制度,向社会公众公示已纳入监管体系的类金融机构名录、金融行为正面和负面清单、风险揭示等相关信息,为防范风险奠定了基础。

(责任副总编:傅小棠  责任编辑:冉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