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29 09:19 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杨秋 编辑:刘丹璐
恩施日报讯(见习记者杨秋)4月28日,记者在恩施市小渡船办事处大龙潭村看到,琼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已拆除完毕,被占土地原貌正加快恢复中。
4月15日,恩施市接到省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件,反映大龙潭村琼翔公司场地涉嫌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该公司收购各种废旧塑料、金属用于加工,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影响。接到信访件后,恩施市“两违”办、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迅速组建工作专班,赴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琼翔公司用地原为大龙潭村村民刘某某与贺某某于2008年从另一村民处流转所得。2017年3月,两人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及规划许可的情况下,硬化土地2983平方米,建构筑物1060平方米。2017年5月,两人将场地租给龙凤镇龙马村村民王某(琼翔公司负责人),用于废弃塑料、金属回收经营。2018年1月,被恩施市环保局依法查处后一直停产。经现场调查,工作专班认定,信访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为恢复耕地、林地自然生态原貌,4月20日,恩施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向刘某某、贺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自行拆除全部违法建筑物。同日,恩施市森林公安局受理了刘某某、贺某某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并向刘某某、贺某某下达《林业行政权利义务告知书》,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对刘某某、贺某某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
记者了解到,琼翔公司负责人王某已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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