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检察院机关党建挺进脱贫攻坚战场

本网讯(通讯员肖力晟 李繁)4月2日,利川市人民检察院驻忠路镇米潭溪村扶贫工作队经该院机关党委批准,选举成立临时党支部,旨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的优势,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有力组织保障。

当天,该院驻米潭溪村全体党员召开会议,选举成立临时党支部,该院副检察长、驻村第一书记冉瑞黎任临时党支部书记,刘亚任组织委员,肖力晟任宣传委员。临时党支部主要履行四项职责:学习宣传执行党的扶贫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全面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及时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确保驻村工作队员信念坚定、政策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会上,全体驻村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集体学习了《中共恩施州纪委关于9起脱贫攻坚作风不实典型案例的通报》和《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向杨汉军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冉瑞黎强调,临时党支部全体党员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加强党性锻炼,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团结协作,做到“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加强对米潭溪村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沟通联系,帮助贫困党员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感恩教育活动,加强与村民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掌握好村民思想动态,促进观念转变,形成良好乡风民风;做好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宣传,破解精准脱贫工作中的难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