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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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676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自来水季节性阶梯价格改革工作要求,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拟于本月中旬召开苏马荡建立季节性、阶梯水价制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苏马荡建立季节性、阶梯水价制度
二、 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9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6名,采用自愿报名产生,若报名人员超过16名,请公证处以公证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
2.经营者代表1名,由企业推荐产生;
3.市人大代表2名,由市人大推荐产生;
4.市政协委员2名,由市政协推荐产生;
5.市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1名,由市夷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推荐产生;
6.谋道镇人民政府2名,由谋道镇人民政府推荐产生;
7.谋道镇党代表2名,由谋道镇党委推荐产生;
8.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由市消协推荐产生;
9.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谋道镇人民政府推荐产生;
10.专家学者1名,由价格主管部门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名,由市民自愿报名产生,按报名顺序报满为止。
(三)报名条件
1.年龄为18—65岁,居住在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内,且使用苏马荡供水管网自来水的用户(消费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本人能按时出席听证会;
3.对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情况比较了解,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4.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止,报名时请提供姓名、单位(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报名地点:市发展和改革局附207办公室,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确定正式参会人员。
联系电话:0718-7282957 联系人:赵芹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