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8 指间利川
近期,恩施州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恩施市崔家坝镇南里渡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名献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崔家坝镇南里渡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李名献违规将亲属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享受危改政策,2017年精准扶贫百日攻坚、大数据核查整改过程中,仍未剔除。2017年12月,李名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交椅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学华在易地扶贫搬迁审核、低保审批中把关不严问题。
2016年4月,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交椅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邹学华未履行审核职责,将拥有300㎡新房,其子城内购有商品房、越野车并经营农庄的村民陈某某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户,享受50㎡安置房。2016年10月,邹学华在低保审批工作中把关不严,将腾龙小学教师田某某之母罗某某纳入低保户并领取低保金2210元。2018年1月,邹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建始县高坪镇麻布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弟平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6年10月以来,张弟平在担任麻布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收受易地搬迁对象价值513元的礼品,并为村党支部副书记于德轩向易地搬迁对象索要价值170元的礼品;此外,张弟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7年10月,张弟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于德轩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巴东县金果坪乡桃李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永畅在精准扶贫中吃拿卡要、违规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问题。
2016年12月,桃李溪村低保动态调整时,陈永畅将不符合政策的王某某违规纳入低保对象。2017年,陈永畅收受贫困户任某某白酒、猪蹄等物品,违规将其纳入易地搬迁分散安置对象。2017年8月,违规将村民王某某、李某富、李某柱3个“硬伤户”作为新识别贫困户上报。2017年12月,陈永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咸丰县高乐山镇白水坝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刘德云、村委会主任刘文松、村委会副主任杨明套取国家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4年,刘德云、刘文松、杨明利用职务之便,以虚购苗木名义套取国家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8310.8元私分。2017年11月,刘德云、刘文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来凤县翔凤镇梅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明松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6年12月,李明松在未召开低保评议会情况下,在低保户花名册中增加25名低保人员,上报镇民政办。未按规定,对其中2名低保人员与自己有姻亲关系一事进行备案。2018年2月,李明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018年,是全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是我州脱贫攻坚最重要、最关键的一年。全州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把主要精力用在脱贫攻坚上,扎实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贪污侵占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恩施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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