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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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市扶贫办组建专班对2014年度扶贫贷款企业在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帮扶贫困户情况开展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拟对利川市兴盛福米业有限公司等10家履行了帮扶义务的企业发放贴息资金共计29.5万元,对未履行帮扶义务的27家企业不予贴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到市扶贫办反映。
监督电话:0718-7283164
附:
利川市2014年度扶贫贷款拟贴息名单.xls
利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