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亭成功劝导一起“三违”建筑自行拆除

2016年5月5日,都亭国土所在例行“三违”巡查时,发现林家村七组村民孙懿正在搭建钢棚屋(空心砖、彩钢瓦棚),经查,其占地面积237.5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手续,且不符合城镇规划。执法人员当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当事人立即自拆。当事人及其家人情绪十分激动,与执法人员现场发生争执,在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的讲解政策和开导下,当事人同意自拆,并于2016年5月11日拆除完毕。

但当事人上次自拆后,其目的是为了麻痹执法人员,并存侥幸心理,又于2016年6月29日在原位置上搭建起了钢架棚。对此,都亭国土所会同都亭办事处“三违”办执法人员再次发现是,给予了当事人严厉批评,再次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未自行拆除,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期间,执法人员为了体现人性化执法,和谐执法,尽量消化矛盾,减少强拆,经过22天时间不间断地给当事人讲政策、讲法律、讲道理,做工作,当事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应该顶风违法,并保证以后不再违法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并于2016年7月22日再次自行拆除完毕。为辖区(村)居民树立了遵纪守法的典型,为其他“三违”行为给予了警示,营造了积极和谐的执法环境。

当事人当初违法搭建钢架棚现场

当事人违法党建钢架棚第一次自拆中

当事人违法搭建钢架棚第一次自拆后现场

当事人在原位置再次违法搭建钢架棚

当事人违法搭建钢架棚第二次自拆中

当事人违法搭建钢架棚第二次自拆后现场

 

(作者:牟穆 陈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