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检察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荣获“集体三等功”

本网讯(通讯员 杨俊)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对在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荣获集体三等功。

该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领会相关文件、领导讲话和各类有关会议精神,勇于探索,全力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目前,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民事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7件。经过调查核实,提起公益诉讼3件。

案前主动作为。主动请示汇报,争取党委和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探索,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公益诉讼工作专班,实行一体化的办案模式;主动学习,邀请省、州公益诉讼方面的办案骨干和业务能手讲课,提高工作所需的职业素能。

案中沟通协助。在线索摸排、研判、与被告单位沟通、调查取证等各环节,注意沟通和配合,找准定位,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同时,积极做好对接,确保异地起诉成功。

案后跟踪监督。通过执行监督,了解判决履行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通过公益诉讼介入,推动行政相对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受公益诉讼的警醒,企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有了新的认识,行政执法单位对依法履职有了更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