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年度审验工作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原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市2018年离退休人员年度审验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年审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为审验时间。

二、年审对象:凡是由社会保险基金按月发放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遗属供养人员均属应该审验的对象(2018年新增退休人员无须参加当年审验)。

三、审验方式:

1、市内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与审验。

2、市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通过居住地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认证的方式审验,在本年的6月30日前将《协助认证情况表》寄:湖北省利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股,地址:利川市公园路13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18—7283912。

3、退休人员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能亲自参加审验、认证的,由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生存认证证明》到居住地人社服务中心审验。

特别提醒:对于逾期未审人员,将采取补审措施,通过资格认证后恢复其待遇发放。


(作者:利川市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