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双11”消费要“留一手”


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李长福)“双11”即将来临,各电商网站拉开了促销大幕,各类电商网站均已推出各种促销活动,而本地商家也会开展一些商品打折促销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发布“四字”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提前关注商品主服务的详细情况,防止掉入“假优惠”陷阱;同时,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不要未看清规则,随意下单。

一是“看”,即看清活动内容。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选择正规电商,注重网店信誉。网上购物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高的第三方购物平台和网上店铺。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避免点击不明链接。否则商品得不到质量保证,产生交易纠纷后也难以解决,消费者请慎重交易。

二是“购”,即按需购买商品。购买前要列必购清单,购买时想一想,理性购物,选购必须的、适用的商品。提前关注商品价格,防止掉入“假优惠”陷阱。“双十一”期间,各类电商采取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前,要事先了解商品市场价,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有实际优惠,警惕明降实涨的价格陷阱,避免受不实促销诱惑而盲目冲动购买一些长时间不会使用的商品。注重商品质量,勿信低价误导。“双十一”网络购物时,不要被个别商家、网店过于低廉的商品价格所吸引,不要轻信商家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或者只看宣传图片。一定要货比三家,仔细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避免个别不良商家趁机抛售库存和滞销产品,甚至是劣质商品。

三是“存”,即保留购物凭证。对电商平台的优惠活动,注意保留“抽奖秒杀”、“定金预售”细则、礼品清单等相关截图,以防碰到虚假特价、商品超售等情况;购买商品时,记得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宣传、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图,以防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

四是“诉”,即遇侵权则投诉。消费者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采用以下方式投诉:一是与商家或电商平台协商。消费者遇商家不诚信行为,首先与商家沟通;若沟通未果,可与电商平台客服沟通,通过平台规则责令商家保障消费者权益。二是向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若买卖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拨打商家所在地或电商平台所在地的12315电话投诉,或登录国家工商总局互联网台进行网络投诉。三是向监管部门举报。涉及价格欺诈,可向物价局12358、食品安全可向12331举报;涉及商家霸王条款、售假等问题,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责任副总编:傅小棠责任编辑:牟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