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同胞务工受伤,人民调解依法维权

 2015年12月7日,四川省大凉山彝族村民吉尼伟古在利川人李某某承包的齐岳山高压线改造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慎从树上摔下,至头部损伤,昏迷不醒。伤后被立即送往利川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经法医司法鉴定吉尼伟古为8级伤残。事发后李某某结清了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但其它费用李某某以无力支付为由拒绝支付。2016年春节将至,在伤者多次讨要下,李某某才支付了6.8万元伤者及亲属回老家过年。春节后伤者及亲属多次找李某某协商赔偿事宜,但李某某故意躲避始终不见面,即使后来派人出面进行协商,也未达成赔偿协议,最终伤者方没有拿到一分钱,反而用去各种费用近2万元,无果而返。千里迢迢追偿未果,家人及其亲属又气又恨。5月12日,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伤者申请利川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委会了解情况后经过讲法律、讲程序,伤者方同意按普通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但承包方始终不同意。经过调委会十多次反复给委托人做工作,向其讲法、讲理、讲情,于6月29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赔偿伤者各种费用31.65万元。除已支付部分外,还应支付15.5万元。因当时李某某拿不出钱一拖再拖,经调委会一催再催,于7月6日再次达成付款协议,协议签字时当场付款10万元,剩余5.5万元8月10前付清。

至此一起长达半年多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伤者十分感激地给联合专业调委会送来写着 “彝族人民的贴心人  外地民工的保护神” 锦旗。(利川市联合专业调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