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州相继发生家庭自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为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特此提醒广大群众:
1.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解药。
2.切勿采、食野生蘑菇。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做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
3.餐饮单位严禁加工供应野生菌。
4.农村整酒加工场所应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它污染源。
5.农村整酒厨师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6.整酒期间,严禁供应野生菌和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慎用四季豆、扁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
7.需加热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缩短加工完成到食用间隔期,做好食品留样备查。
8.不要制作、购买、销售使用“七、八月蜜”,在购买蜂蜜时应该做到“一看”,观察蜜的颜色,如为浅红色、蓝色、灰色,疑为毒蜜;“二尝”,舌尝若有苦、麻、辣、涩,疑为毒蜜。
9.预防毒蜜中毒的方法:一是取蜜时要认真观察,疑为毒蜜的单独存放或送药检部门检测或无害化处理(深埋)。二是凡是产过毒蜜的蜂箱、蜂桶、蜜脾必须彻底消毒处理,清除余毒污染。三是每年6月至8月间是有毒植物流蜜盛期,蜂农要高度关注蜂场周围3公里内蜜源植物分布情况,如发现有毒蜜源植物分布较广就必须迁场。
10.发生野生菌、蜂蜜、农村整酒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条件好的医院接受治疗。
利川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利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