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件办证通知

  各考生:
  接上级通知,开始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初级(中级)证和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为做好办证工作,请相关单位及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办证对象:在恩施州内报名点报名参加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提交材料:A、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B、同底色登记照3张(小2寸); C、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一式两份。(在利川市内医疗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收集办证材料)
  三、办证地点: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507
  四、办证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8日(上班时间内)
  五、咨询电话:0718-7296595
  六、其他事项:若考生不方便在利川市递交资料办理,请自行前往恩施州卫生计生委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事宜。
  附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