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浩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须落实五大责任,推进社会共治”。这一理念是3月28日恩施州州长兼州食药安委主任刘芳震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视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的。
去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提出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党政同责”,意味着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食品安全。
会议要求,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是重大的民心工程、良心工程、民生工程和善政工程。全社会都要积极转变食品药品监管理念,要变“管理”为“治理”。治理,即社会共治。需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和社会五方联动,实现社会共治。
企业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企业所承担的主体责任是一种直接责任、根本责任、主要责任和第一位的责任,企业业主对食品药品安全负“第一责任”。相较而言,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和社会等其他责任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则是一种间接责任、衍生责任、次要责任和第二位的责任。
政府的责任,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行政与刑事手段的衔接和加大财投入。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以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坚持最严谨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厉的处罚,实施最严肃的问责,坚持铁面对待、铁腕处理、铁规执行、铁心防范,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监管部门的责任有四:定好规则,提升能力,监督检查,查办案件。
消费者也有责任,掌握食品药品常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依法维权能力,防范道德风险。
社会也有责任,行业协会要发挥自律作用,中介组织要发挥辅助作用,新闻媒体要发挥引导作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特别是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等其他部门要发挥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