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优抚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三院(园)同创” 行动工作受到民政部肯定

近日,民政部参阅文件全文转发了《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优抚事业单位开展标准化“三院(园)同创”行动的通知》(鄂民政文﹝2016﹞19号),对我省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规范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评估标准、明确评估具体办法和奖惩措施,推动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全省各地及优抚事业单位正在认真按照“三院(园)同创”行动的要求,以争创示范单位为牵引,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硬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厅优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