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非公有制组织工委直属党组织:
为确保市委非公有制组织工委直属党组织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市委非公有制组织工委研究决定,强化对市委非公工委直属党组织学习的督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联系,跟踪督办。强化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与市委非公有制组织工委直属党组织的联系,跟踪了解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情况,督办各非公经济组织关于《条例》、《准则》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二是引领示范,开展学习。各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亲自为党员讲课,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
三是要真正重视党建工作。各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书记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党建工作,实行党建与业务工作一同抓,以党建推动公司、企业发展。
四是强化指导。各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员要发挥市委非公工委与非公经济党组织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沟通,强化业务指导,督促非公经济组织落实党建责任。
中共利川市委非公有制组织工委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