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检察院获评全州“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

本网讯(通讯员 杨俊)215日,利川市检察院在全州检察机关2016年度工作考评综合排名中,以14项优秀、11项良好的优异成绩,被评为“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

根据《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县市院检察工作实施办法》和《恩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县市院检察工作实施细则(2016年度)》,恩施州检察院对县市院检察业务和综合工作,具体包括26项单项工作进行了考评。该院查办贪污贿赂、查办渎职侵权、控告申诉检察、刑事审判监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群众工作、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等获得优秀等次。

近年来,该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努力探索检察工作机制创新途径,已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州“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

(作者: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