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资金发放,将克扣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拒之门外,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忠路镇财政所三项举措规范退耕还林资金发放。
一是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应及时、足额打卡发放至农户,各村上报清册由制表人、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是严格按上级要求发放补助,尚未承包到户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范围,各村造林大户不得享受补助。
三是严格监管资金发放,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在各村所在地公告退耕还林补助的相关年限、亩数、资金补助标准等资料,增加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本次忠路财政所共计发放新一轮退耕还林耕地补贴299.8万元,涉及造林面积11294.6亩,惠及25个村,2165户老百姓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