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杨晓艳)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近日,利川在全州八县市率先出台《利川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对该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乡镇、开发区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明确,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清单》包含四个部分,即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村(社区)书记、主任和网格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按“党政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为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其他领导要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村(社区)书记、主任和网格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会”,即:会宣传、会排查、会报告、会配合。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清单》对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单位以及企业的责任进行了量化,对各自的具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行了条款式明确,也为安全工作的考核考评提供了依据。下一步,市安委会将根据《清单》内容,层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