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陈群)“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这句话早被人们口耳相传,然而偏偏有人不相信这个“邪”,胆敢“以身试法”饮酒驾车上路。11月2日,利川交警成功查获了3起摩托车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三名摩托车驾驶人均为自己“讨”来罚款2000元、驾照被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眼下正值冬季来临,不少摩托车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为了驱寒,居然饮酒驾驶摩托车“招摇”上路。
当日下午14时,驾驶人何某因天气寒冷,饮酒驾驶摩托车路经清江大道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47mg/100ml。
下午5时许,摩托车驾驶人谭某、刘某饮酒驾驶摩托车途经城区北门三叉路口时,被正在该路段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测试其酒精含量分别为22mg/ml、20mg/ml。
交警温馨提示: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交通法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