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印发党政机关应急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向盼)9月12日,利川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利川市党政机关应急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应急用车使用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

《规定》明确应急用车的使用应遵守“应急优先、因公有偿、谁坐谁付费”的原则,除“全市性集体公务活动、重要公务接待、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抢险救灾、特殊机要传递等”公务用车外,参改单位及参改干部职工使用应急用车均采用有偿机制,市车改办按在编在岗人数为每个单位核定了每年度的应急用车使用额度,每使用1小时,由调车管理平台扣减其用车额度80元,个人公务出行使用应急用车的,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收取使用费,处级干部收费标准为1小时内收费10元、4小时内收费20元/次、8小时内收费30元、12小时内收费50元,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收费标准为1小时内收费5元、4小时内收费10元、8小时内收费20元、12小时内收费30元,收取费用充作本单位办公经费,公车管理部门每年对各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核查一次,规范相关程序。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相关机制的健全有利于顺利推进公车改革,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利川市党政机关应急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也标志着该市公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