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利川市国有石板岭林场2015年度天保工程国有中幼林抚育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计划总投资约45.6万元;工期30日历天;建设地点国有石板岭林场Ⅰ林班8个小班、Ⅱ林班11个小班,III林班9个小班,建设规模4000亩。招标最高控制价为45.6万元人民币;参考成本价为44.688万元人民币。
利川市国有石板岭林场2015年度天保工程国有中幼林抚育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于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在《中国利川网》(/index.html)招标采购栏上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2016年3月30日在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并于2016年3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利川市国有石板岭林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利川市奔腾造林专业合作社 |
利川市瑞康生态农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利川市绿康森林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446881.00元 |
446880.00元 |
446881.242元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日历天) |
30 |
30 |
30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有 |
有 |
有 |
委托代理人 |
向友武 |
胡治清 |
余清堂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3月31日10时00分至2016年4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利川市国有石板岭林场
地址:利川市国有石板岭林场
联系人:牟先生
电话(传真):15172856354
2.招标代理机构: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利川市清源路49号(4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718-7287408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