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产增收,根据恩施州发改委《州发改委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恩施州发改价格〔2016〕33号)精神,我局从6月到8月组成工作专班重点对部分涉农价费部门2015年度价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农村医疗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食堂、农业生产资料、农村自来水价格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农价费单位8个,立案查处涉嫌价格违法案件2件,查处涉嫌价格违法金额21580.40元,实行经济制裁23580.40元。其中:没收21580.40元,罚款2000元。通过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这种手段达到了有效的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