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为打造我市养生养老、旅游观光品牌形象,市政府决定采取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方式,在利川市南坪乡投资建设生态休闲度假区项目,现公开面向社会招商。

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南坪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该项目选址利川市南坪乡田湾村,具体选址以甲方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该项目在符合《利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川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利川市南坪乡田湾村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要求前提下,建设集养生养老、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国际生态休闲度假区,具体以甲方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二、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建设期限5年(2016年至2020年)。分三期开发建设,每年投资不低于3亿元,5年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投资人自筹。

四、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投资运营。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策划、设计、建设、投资、经营等方面的团队、技术及资金需求,且有相关业绩或经历者优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或资产证明10000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的财务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4、具有银行出具的近期有效资信证明。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6、必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等自己筹资能力为项目建设保证,不得搞项目反担保。

7、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8、参加报名的投资人应在2016年8月26日17时前向招商人提交1000万元的银行保函,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未选中的投资人提交的银行保函在确定投资人后由招商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被选中的投资人,在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时,需实际缴纳1000万元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按照项目正式投资协议约定返还。

六、报名地点

具有投资本项目意愿且符合前述资格要求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到利川市招商局项目科报名。

七、投资人确定方式

投资人的确定根据投资者报名人数多少而定,若报名时间截止后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投资者愿意合作,将通过招标确定投资者;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足三人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者;若仅有一名投资者愿意合作,将直接确定该报名人为投资者。

八、联系人及电话

袁显祥 7265690

 

                                                   利川市招商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