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数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临床医疗专业24人,检验专业4人
二、 招聘条件
㈠公共条件
1、年龄要求:专科及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博士生或具有中级职称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
2、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爱岗敬业精神且身体健康,服从医院安排。
㈡拟聘医师岗位职数和具体条件
拟聘岗位 |
拟聘人数 |
条件 |
备注 |
妇科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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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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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儿科医师 |
2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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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医师 |
2人 |
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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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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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内科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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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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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U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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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肠痔瘘科医师 |
2人(男女各1) |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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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室医师 |
2人 |
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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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室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影像硕士优先 |
超声科医师 |
2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影像硕士优先 |
感染科医师 |
2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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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有皮肤科工作经验或者皮肤科研究生优先 |
神经内科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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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医师 |
1人 |
精神病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从事精神科工作两年以上的本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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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控科医师 |
1人 |
临床医学一本及以上学历或院感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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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条件
1、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检验专业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2年以上。
3、检验专业大专学历,需在三级医院进修或工作2年以上。
三、报名
㈠报名地点:利川市人民医院政工科
电话07187219337
㈡报名时间及方式:直接报名所应聘岗位,从2016年8月起,直至招聘名额满为止。
㈢报名所需资料:报名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职称证、发表论文原件、各项获奖证书,要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利川市人民医院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