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推动消防事业发展 把握火灾防控主动权

 

图为召开全州消防工作会议

图为签订目标责任状  

近日,恩施州政府组织召开2016年全州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研判形势,安排部署2016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州政府副州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州公安局长汤文江,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州公安局副局长张孝赤,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功全出席会议;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政府办副主任,州消防支队全体干部、各县市消防大队主官,以及部分火灾高危单位责任人参加会议。

会上,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功全代表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了2015年度全州消防工作报告;州政府副州长、州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州公安局长汤文江分别与各县市政府、州直职能部门及火灾高危单位签订了《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长汤文江对2015年全州消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2016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始终保持强烈的风险意识。要针对当前城镇火灾防控难度增大,个人极端事件防不慎防,重大活动、敏感节点消防安保任务艰巨,基层消防组织和设施存在短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强化针对性工作措施落实,牢牢把握火灾防控主动权,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消防事业大力发展。要着眼于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为目标,不断提升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要着眼于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要着眼于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不断丰富消防力量增长方式;要着眼于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不断创新宣传培训模式。三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增强综合监管实效,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四个能力”建设,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确保本质安全。

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州公安局副局长张孝赤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强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领会本次会议精神实质,研究制定工作落实具体措施,决不能自以为“无灾”就是平安。二要坚持目标管理。要严格按照《2016年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坚决守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条“红线”,确保各项工作执行落地。三要严格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张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