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2016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利政办发〔201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项目建设至关重要。通过前期调查论证,当年共安排500万元以上的市级重点项目241个,总投资60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9亿元;重点前期推进项目30个,总投资92.3亿元。为确保2016年全市项目建设目标全面实现,今年将在全市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现就加强项目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建设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会战指挥部,继续实行“一名领导牵头、一个单位负责、一个专班落实、一个方案推进、一套办法督办”的工作机制和重点建设项目“周通报、旬调度、月督办”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实施,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争取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一)积极争取政策。各地各部门要抢抓国家精准扶贫工程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我州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以及加快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616”对口帮扶及黄石市对口支援等政策机遇,按照“三到位”(领导力量到位、机构人员到位、工作经费到位)的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到位等方面的支持。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分类指导、科学推进,确保前期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快施工、竣工项目早见效。一是要加大重点项目规划、选址、环评等前期工作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前期工作进展的相关问题,尽快落实项目开工条件,推进拟开工项目尽早实施。二是各项目法人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科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按月分解投资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办管理,凸显项目建设实效。
(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强化程序,规范运作,建立项目质量保障体系,严把工程材料、工艺流程关,确保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全力以赴抓建设、齐心协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二是重点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下同)要搞好项目施工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协调征地拆迁等有关事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对扰乱和破坏项目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项目考核管理。按照国家投资统计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对象由投资项目转变为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方法,由形象进度转变为财务支出。一是各责任单位要继续督促项目单位按时上报项目进度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既要落实新的投资统计方法和要求,又要按照原统计方法报送投资数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市政府将继续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利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