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恩施州委、州政府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县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8月12日,恩施州人社局、国资委召开了全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各县市人社局、国资局具体负责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分管领导、科(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州人社局、州国资委分别对实施方案、县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步骤与方法以及摸底调查、统计测算等相关内容作了政策解读。同时,与会人员进行了政策讨论和交流。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搞好协调与配合,扎实推进县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明确,无论县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符不符合薪酬制度改革的条件,都应把制度建立起来。根据统筹推进改革的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参照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地方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按程序在今年11月底前报州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
目前,改革后的州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与州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相挂钩,与年度和任期的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企业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实行契约化管理。州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福利性收入要纳入统一薪酬体系统筹管理,但不得在企业领取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