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记者冉春平 通讯员李军)城市规划区内不得私自建房,危房可申请翻修,但申请的条件、流程如何?很多市民不甚了解。9月24日,记者从市“三违”整治办了解到,目前利川已出台了《关于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危房翻修疏导流程的通知》,明确了危房翻修的申请流程和受理部门的职责职能。
据了解,该《通知》实用于都亭街道办事处、东城街街道办事处、元堡乡、凉雾乡(以下简称“两办两乡”)城市城规划区内的36个村(社区)。明确了危房翻修受理的基本条件:一是具备与己相符的国家或集体土地使用证,二是D级危房安全鉴定报告,三是房屋产权证,四是本人身份证。
申请审批流程为:一,申请人将相关资料(D级危房鉴定报告、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提交“两办两乡”城建服务中心(“三违”办)。二,初审后,由“两办两乡”发函到市住建局和市国土局。三,市住建局和市国土局对上报资料真实性具体审核,确认无误后,函告市规划局。四,市规划局对危房改造申请人的用地性质再行认定,如该危房翻修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公示后上报市规划委员会进行会审,并对会审通过的危房翻修户负责挂牌和监管。对危房尚未报建却已翻修,但又不影响规划的,由市规划局函告市城管局予以处罚,市规划局再根据市城管局的处理函告对危房翻修户补办证件。对危房已翻修完工或正在翻修的,但又影响规划的,由“两办两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拆除。五,市规划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危房翻修户是否影响规划进行审定,审定名单交予“两办两乡”,并由“两办两乡”通知当事人到市规划局领表报建,挂牌施工。
“两办两乡”以及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在办理翻修手续时,办理程序原则上整个流程不得超过15天。同时,“两办两乡”做好危房改造申请人的资料收集和初审,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审核提交的相关资料,做好相互间的衔接,切实履职尽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部分群众不清楚危房翻修的申请流,是形成“三违”的原因之一。该《通知》的出台,为危房翻修办理程序提供了政策依据,将有效化解“三违”整治工作中危房翻修户的存量和危房翻修疏导“瓶颈”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