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记者 于艳芳 通讯员 李长福 李鹏程)2月28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2014年1至12月,利川市各级工商、消费者权益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15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2014年的消费投诉、举报较2013年下降了16.5%,其中消费者投诉案438件,比上年同期522件下降了16.1%;消费者举报74件,比上年同期95件下降了22.1%;网上回复咨询3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502件,比上年同期400件上升了25%;经消费者组织提供案件线索后,由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 44 件,并处罚没款55.5万元,去年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20余万元。
从投诉、举报性质情况看,排名前三的分别为商品或服务质量,占57.3%、安全占10.3%、价格占2.9%,其中,商品或服务质量类投诉、举报所占比例最大,案例达295件,占整个投诉、举报比例的57.3%,比去年的52%略有上升;从投诉、举报类别情况看,在24类商品或服务类别中,排前五的是家用电子电器类、通信产品、百货类、房屋建材类、服务类。共计388件,占75.35%,比去年的71.8%略有上升。
去年以来,工商部门以实施新《消法》为中心环节,以开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活动为主线,以宣传、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全面履行消费维权职能,积极主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12315品牌建设,奋力推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要注意保存购物发票、商品外包装、产品保修卡等凭证,若出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消费投诉电话:12315,食品药品质量投诉电话:12331,价格投诉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