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本网讯(通讯员 杨俊 甘丽蓉)为进一步增加办案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近日,利川市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代表等参加。

图为听证会现场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在审查起诉期间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且交通损伤致被害人死亡参与度为61-9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情况和拟不起诉理由等作了详细介绍。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纷纷发表意见,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处理意见。 

图为人民监督员罗碧桃 

“利川市检察院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既体现了严格的办案标准,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人民监督员罗碧桃表示,在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中,人民监督员不仅要做好“监督”,更要把监督效果带给“人民”,大力宣传推介检察工作,提升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