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家中举行的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本网讯(通讯员黄丹孙海燕)“谢谢检察官姐姐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学习,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小华(化名)在自家院坝的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表态说。

1月12日,为解决雪期出行难题和降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带来的疫情风险,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家住高山地区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小华(化名)家中开展帮教活动、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 

帮教活动中,检察官访谈了小华及其老师、法定代理人和村委工作人员,对小华的家庭实际情况、考察期内表现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开展了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等未成年人特别帮教工作。针对小华家庭十分贫困的具体情况,检察官向小华及其法定代理人详细宣传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涉罪未成年人安置帮教方面的政策,承诺会持续跟踪帮教小华,鼓励小华继续求学,学习一技之长,通过勤劳奋斗为家庭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随后,现场举行了不起诉宣布仪式,并邀请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关工委工作人员参加。仪式中,检察官对小华进行了训诫,帮助小华分析了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给其自身、父母、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对他积极悔改予以肯定。同时,现场宣布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规定,消除小华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思想顾虑。 

“感谢检察机关对小华的不起诉决定和跟踪帮教,以后,我一定注意加强对孩子的正面教育和引导。”小华的父亲表示一定汲取教训,今后与孩子多沟通交流,帮助小华做一个守法懂法的人,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近年来,利川市检察院致力于如何更有效地帮助教育涉罪未成年人,成立了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形成了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并注重强化资源整合,主动与政法委、民政局、团委等部门沟通联系,不断推进未检社会化工作向更高程度发展,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