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本网讯(通讯员 杨俊)8月31日下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有关情况,并发布10个相关典型案例。利川市检察院办理的牟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入选。

2014年3月,犯罪嫌疑人牟某某注册公司,与利川市人民政府签订合同进行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牟某某在仅办理了规划许可证手续而未办理集体土地征用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对农用地进行平整,准备修建民宅,占用、毁坏耕地10.48亩。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牟某某认罪认罚。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牟某某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因其自愿认罪认罚,且违法占用的农用地面积刚达到立案标准,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牟某某随后迅速组织公司员工复工复产。

2020年以来,利川市检察院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将常见多发犯罪案件纳入快速办理机制范围。同时,依托“捕诉一体”优势,强化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月,该院共审结案件255件39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14件32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的人数,占全部审结案件人数的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