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秦昌林)8月4日,利川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疫情发生以来该市看守所首次集中收监进行现场检察监督。
监管场所人员高度集中,空间相对封闭,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看守所均实行严格管控,一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被判刑罚后无法收押。利川市检察院在对该市今年一月至七月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情况进行清理过程中,发现有刑事判決已生效未被收监执行的情况。考虑到利川市现为低风险地区,已具备收监执行的条件,为维护法律尊严,确保生效判决有效执行,防止罪犯再犯罪等社会危险性,7月29日,利川市检察院向利川市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判处实刑未执行的8名罪犯依法及时交付执行。
利川市法院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与市公安局、市看守所及州监管支队联系,了解目前收押程序和需准备的材料,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轨迹核査、核酸检测和常规医学检査及相关法律文书的准备工作。
现场收押过程中,利川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和看守所干警一道认真核验罪犯的法律文书,确认其身份,查看核酸检测等体检报告,对发现的一名肺部有异常被收监人员,建议暂缓收押。
此次收押人员较多,流程较为复杂,利川市检察院进行现场监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排除病毒流入高墙的隐患,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还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在押人员、新进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既稳定了被监管人思想又消除了监管隐患,以检察力量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