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检察院发布九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本网讯(通讯员 杨俊 陈祚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疫后重振,实现高质量发展,7月9日,利川市检察院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九条措施。

该九条措施主要内容为: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慎重办理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涉企案件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充分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联系服务企业机制。

上半年,利川市检察院检察长深入6家民营企业调研,为企业纾困解难;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涉企案件从严把关制度,对涉案企业相关人员批准或决定逮捕、报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提起公诉须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由院领导决定,切实做到慎捕慎诉;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13人,对谭某某等10人串通投标案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对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不起诉,对1名依法可不继续羁押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建议办案机关取保候审并被采纳,助力10余家民营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帮助600余名农民工复工就业。牟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王某某涉嫌非法采矿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办理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