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司法救助?利川市检察院公开听证

本网讯(通讯员杨俊陈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关心弱势群体,对这两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6月11日,在受邀参加利川市检察院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后,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纷纷为利川市检察院的做法点赞。

结合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当天,利川市检察院依法对两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市委政法委领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等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恩施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袁昌学、副主任柏江华到会指导。 

利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本强主持听证会,并就该院去年以来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了简要介绍。 

随后,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张某富、谢某等两件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拟处理意见。 

张某富等祖孙四人均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19年8月,张某富之子与邵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张某富之子死亡。利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双方负本起事故同等责任。经法院判决邵某赔偿原告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而邵某也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无赔偿能力。事故发生后,张某富一家生活十分困难。 

谢某为退役军人。2017年10月,赵某交通肇事致其妻受伤,造成多重残疾(瘫痪且失语)。利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赵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判决后,赵某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未进行任何实质赔偿。事故发生后,谢某需长期照顾妻子,家中失去主要劳动力,无经济来源,后续还需大笔治疗费用,家庭生活困难。 

“两起案件被害人家庭均因本人或家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重伤或死亡而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对他们进行司法救助,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体现了检察温度。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各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的基础上,围绕两起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展开评议,并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经过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对两起案件进行司法救助。 

2019年以来,利川市检察院先后与市扶贫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起了相关领域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23人,已发放救助金额203651元。其中,该院办理的杨某杰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为湖北省唯一入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