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手把手教你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01

设立依据

1.《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发〔2017〕164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2.《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

3.《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02

受理条件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03

申请材料

1.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2.身份证;

3.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低保领取证、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证明、优抚证明)证明材料。

04

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05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06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07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所属院校

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