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冉利咸)2015年以来,被告人向某在明知利川市政府即将征收相关土地,且不允许抢装、抢修、抢栽的情况下,为了骗取补偿款实行抢装、抢修、抢栽。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被告人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向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3.7769万元,返还给被害人利川市国土资源局。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被告人向某与向某锐(另案处理)系堂兄弟关系。2015年上半年,向某锐得知利川市政府马上要征收某村两路间的土地,遂租赁20余亩土地抢栽紫薇树苗木,以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向某锐为避免事情暴露,将在广东务工的向某找回来“背皮皮”,伪造转让协议假装将自己抢栽的苗圃转让给向某,委托向某为其办理苗圃补偿相关事宜。2015年11月,向某锐通过抢栽苗木骗取政府征收补偿款人民币132.98268万元,分给向某8万元。
2016年5月,被告人向某得知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的老房子即将被拆迁且政府禁止抢装修,在与时任城南大道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钟某及工作人员杨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商量并得到同意后对老房子进行了抢装修,安装桑拿板、吸顶灯、射灯、衣柜、橱柜、铺设木地板等,抢装修部分共骗取政府拆迁安置补偿款人民币15.4444万元。2016年10月份,向某给钟某、杨某人民币4万元。
2016年7月底,被告人向某得知登记在自家三兄弟名下的房子即将被拆迁,便通过刘某(另案处理)找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帮忙,采取虚增补偿面积、数量的方式骗取补偿款。经指认,仅虚增桑拿板一项骗取补偿款人民币9.3579万元(含奖金)。事后,被告人向某通过刘某送给评估公司工作人员余某、段某、龚某(另案处理)人民币3万元。
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向某得知同村村民黄某、向某来夫妇(二人均另案处理)欲抢装修其拆迁房骗取政府补偿款,便找到二人帮其抢装修五个衣柜,共计43.2平方米,骗取补偿款人民币1.9491万元,其中向某分得9745元。
审理认为:
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构成行贿罪。被告人向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被告人向某在诈骗犯罪中,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但其中大部分数额系帮助他人获取,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根据其发挥的作用,在诈骗犯罪中,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向某到案后,如实供诉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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