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严治“三违”见实效

2019-07-29 中国利川网讯 通讯员 周志英

为消除“三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开发)的不良影响,近年来,利川市高度重视“三违”整治工作,把治理“三违”作为重要的“一号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在确保“三违”零增长的同时,将于2020年年底完成存量“三违”分类处置。

机构改革过程中,利川市全面整合“三违”整治工作职能职责,确定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担任执法主体,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抓实系列措施,破解治违攻坚难点、重点问题,取得了机构改革以来的阶段性成效。

抓宣传教育 营造守法氛围

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营造舆论氛围,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平台,宣传有关土地、规划及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在利川电视台、中国利川网、指间利川等平台开辟专栏,组织专题采访;每月在中国利川网上对“三违”整治工作进行公示公开。

抓日常巡查 确保“零增长”

构建市四大班子领导包村联系、市直单位包村驻点、“两办两乡”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组、社区(村)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市直包村(社区)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市级领导对联系村(社区)“三违”整治情况,坚持每月向市委书面报告;“两办两乡”班子成员坚持24小时无缝巡查,加大无人机航巡力度,实行日巡查、周回访、月通报制度。层层落实,确保“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抓适时拆除 推对账销号

全面调度多方力量,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调动群众等方式,逐步摸清并掌握每一处违法建设的详细情况,不断细化违建台账,找准当事人、核实建设时间、标出违建位置、查清违建用途、量清违建规模。对违建性质按照要求分类,建立详细台账。对应当拆除的“三违”建筑,有计划、有目的地依法拆除,既消化存量违建,又达到“拆除一处、教育一片”的目的。机构改革以来,共拆除“三违”建筑51处,面积7854平方米。

抓部门共管 形成攻坚合力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多个部门联合,综合采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措施,破解“三违”整治工作难题。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对未经处置终结的所有“三违”建筑,一律不提供供水、供电、供气等入户安装服务;对用于经营场所的“三违”建筑,一律不办理行政许可及相关证照;工商部门严把建筑材料关口,依法查处利用“三违”建筑非法经营的行为;法院对涉及“三违”整治的案件坚持快审快办。各部门协作共管、形成合力,促进“三违”整治工作良性运行。

抓档案建设 锁定违建记录

委托专业机构对城市管控区23.75平方公里进行航拍,锁定现状,形成三维立体影像资料,为“三违”比对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对城市管控区57个村(社区)的违建行为建立台账,将巡查数据、记录、图片、影像、日报表等资料汇编成册,交由市档案馆、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属地“两办两乡”存档,锁定违建记录。建立“三违”整治大数据平台,为整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将拒不履行因违建产生义务和不配合“三违”整治工作的公民和法人录入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抓分类处置 消化存量违建

修订完善《利川市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试行)》,按违法性质对存量违建进行限期拆除、暂缓拆除、依法没收、限期改正等分类处置。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按违法类别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对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依法依规处理后补办证件,加强批后监管。

抓履职问责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拆除、查处”的“一条龙”处置机制,制定“三违”整治工作考评办法和“三违”整治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要求所有参与“三违”整治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履职尽责,做到巡查到位、发现到位、报告到位、制止到位、拆除到位,确保“应拆尽拆、发生即发现、发现即拆除、拆除即彻底”,同时强化对“三违”整治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考评力度和追责问责机制。机构改革以来,针对两起未及时发现和上报“三违”的行为,四个责任单位被扣分处理,两名责任人被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责任副总编:傅小棠  责任编辑:陈玄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