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因地制宜

 长期以来,建筑业在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又是工伤风险较高、工伤事故频发、农民工集中、工伤参保率较低的行业。如何维护好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
  318日,湖北省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在线访谈在荆楚网举行,湖北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高忻,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叶兵,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舒永健,湖北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晓林,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游干成做客荆楚网访谈直播间,就"深入推进参保专项扩面行动依法保障建筑工人工伤权益"这一主题展开探讨。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荆楚网在线访谈节目的直播现场,我是主持人李文宇。本期访谈的主题是《深入推进参保专项扩面行动依法保障建筑工人工伤权益》。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的嘉宾分别是湖北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高忻,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叶兵,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舒永健,湖北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晓林,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游干成。五位嘉宾好,非常荣幸邀请到五位嘉宾作客我们访谈节目。
  大家知道,建筑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长期以来,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建筑业又是工伤风险较高、工伤事故频发、农民工集中、工伤参保率较低的行业。如何维护好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权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行业健康发展。节目的开始先请高总来谈一谈这方面的情况。
  高忻:各位网友好!我很高兴来到荆楚网就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向各位网友介绍湖北和全国的相关情况。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早在2006125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建设部就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4号),对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12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并于201515日共同召开全国视频会,部署启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决定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四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省人社、住建、安监、总工会和地税等部门和组织认真贯彻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和全国视频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精心组织,通过建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方案、抓好宣传发动、确定缴费比例、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协调督办和严格考核奖惩,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51231日,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46.32万人,其中,建筑企业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7440户,参保人数180261人;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3103户,参保人数282928人(含新建项目1476户、参保102549人,在建项目1627户、参保180379人);按用人单位方式参保缴费4479万元,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缴费10913万元。
  主持人:46万建筑工人参保,很不容易。人社部门在推进专项扩面行动中发挥着牵头抓总的作用,请高总给网友们介绍一下我省提出的目标任务有哪些,好吗?
  高忻:好的。按照国家四部门有关要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我省提出2015年、2016年、2017年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0.03万人、120.03万人和143.87万人的目标任务。其中,2015年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固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巩固新开工项目全员动态参保成果,80%以上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完成专项扩面任务。
  主持人:参保缴费比例是建筑施工企业十分关心的问题,请谈一谈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高忻:全省各地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对按用人单位参保的,都是参照本地区建筑企业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对按项目参保的,武汉、黄石、宜昌、襄阳、荆门、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分别按工程总造价的2-3‰缴费,天门、鄂州、潜江、随州、恩施、神农架分别3.36-8‰缴费,十堰按3‰上下浮动1个千分点缴费,荆州按2-5‰分类、分项目确定缴费比例。
  主持人:在推进专项扩面行动中,人社部门提供了哪些优质服务?
  高忻: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坚持优先办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对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项目施工期内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对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没有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同时,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办班培训、播放工伤保险公益广告、深入建筑施工工地设点咨询、参与12333专家咨询和政风行风热线咨询等多种形成,广泛宣传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意义和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和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的自觉性,为推进专项扩面行动营造了浓厚氛围。
  主持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难度大,协调任务重,请问人社部门2015年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专项扩面行动?
  高忻:由于建设项目施工周期短,农民工相对集中,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等特点,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难度确实比较大。为了推进专项扩面行动,人社部门主要采取了清、督、联、考四项措施。一是清。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数量构成、人员结构、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以及参加工伤保险等基本情况;通过制定专项扩面行动方案和配套政策,理清工作思路。二是督。省人社厅建立"同舟计划"实施情况按月调度、按月通报制度。2015914日至23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地税局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深入黄石等12个市,对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进行集中督查。1020日、1120日、1222日,省人社厅连续三次召开调度会议,对全省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办。129日至11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地税局组成5个巡视督查组,邀请13位省政协委员参与,分赴武汉等5个市开展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巡视督查。许多地方还通过社会监督、行政监督、明察暗访以及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形式进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扩面行动深入开展。三是联。各地普遍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通报扩面征缴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也建立了建筑业参保登记、数据传递、对账记账和征收管理流程。四是考。省委、省政府把建筑业参保作为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的重要内容列为县域经济工作考核、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民生指标。2015年底,省人社厅依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对各地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相关指标进行了测评打分,并与县域经济工作考核、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相挂钩,兑现了奖惩。
  主持人:住建部门是建筑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施工许可证,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请问叶站长,住建部门2015年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叶兵:2015年,住建部门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四部门工作意见。按照国家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的部署和要求,201522日,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地税局共同成立湖北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湖北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方案》。29日,联合召开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动员视频会议,部署全省专项扩面行动,迅速启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
  二是强化措施,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核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必须提交建设项目参建人员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能提交参保证明的项目,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核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要求建筑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许可证延期时,提供固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对未提供固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视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未达标,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予延期。
  三是严格督查,严厉打击工伤保险推行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我省至少组织了两次以上全地域、全覆盖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将企业、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作为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重点内容,督促建筑企业和项目做到"应保尽保"。发现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查处,并列入各级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示。
  主持人:安监部门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在推进专项扩面行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请问舒局长,安监部门2015年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舒永健:201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我局积极配合人社、住建、地税、总工会等部门,大力推进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联合制定方案。201522日,我局与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总工会、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105号),明确了专项扩面行动的方案。
  二是纳入考核内容。201529日,我省五部门联合召开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动员视频会议,部署启动全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要求全省安监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扩面行动,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监督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参保人数纳入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把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重点考评项目,严格依法查处建设工程领域非法违法建设行动。
  三是参与督促检查。2015912月,我局先后两次派人参加省人社厅牵头组织的联合督查行动,对鄂州、黄冈、黄石、咸宁等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进行了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建言献策,并与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845号),进一步明确了任务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