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利川 3天前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优化和平南路交通环境,缓解交通压力,交警大队新增智能交通设备已建成验收。结合2018年8月3日发布的《利川新建成路段、新增智能交通设备将被启用和部分路段临时停车泊位将被取消》的公告,现将和平南路规划通行方式和设备启用时间等相关情况再次公告如下:
和平南路实行由南向北单向行驶(即由清源大道路口向清江大道路口行驶);道路边线及以内,全线24小时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14日,为新增智能交通抓拍设备试运行期,1月15日零时起新增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对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处罚。
特此公告
利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月11日
来源:利川交警大队
编辑|瞿琪 审核|吴向海 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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