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达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及各地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我省必须完成的“十项硬任务”,8月4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武汉组织召开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第四次工作会议(扩大)。会议由省发改委副主任王宏斌同志主持,印发了省发改委主任、省信用办主任李乐成同志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第四次工作会议(扩大)上的讲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省目标办、省综治办、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地市州及相关试点示范地区信用主管部门负责人,省信息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国家会议精神、推进下一阶段省信用平台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等事项进行了布置和说明。省工商局、宜昌市、武汉东湖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分别代表行业性示范单位、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城市、区域性综合试点单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验区等先后交流了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成效及下步工作打算。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以实施信用规划为核心,以加强平台建设为基础,以推进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扎实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所做的主要工作可以概括为“六个三”,一是搭建了领导小组决策、信用办协调落实、信用信息中心技术支撑的三层组织架构;二是推进了信用规划编制、信用平台建设、系列制度保障三个基础工作;三是制定了信用目录、信用代码、数据标准三项信息标准;四是推进了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区域综合性试点、行业性试点示范三类试点建设;五是建立了推进平台建设、联络沟通、目标考核三项工作机制;六是发挥了在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支撑深化改革等三个方面功效。各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效,顺利通过了国家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并两次得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同志的批示:“湖北的工作抓得很紧、很有成效”、“请改革报社注意宣传湖北的经验和做法”。
会议要求,面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信用工作更加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对信用建设要求更加迫切、国家部署的信用建设任务更加艰巨、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建设更加关注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按照国家提出的“用问题倒逼奖惩、用奖惩倒逼共享、用共享倒逼共建、用共建倒逼立制”的思路,紧紧围绕领导小组印发的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审定的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项硬任务”分解清单,抓紧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当前全省各地各部门要重点落实的有“一、二、三、四、五、六”项任务:“一”是建设一个信用平台。即“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今明两年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共建一个平台、共享一库数据,确保年底前建成平台主体框架,2017年全面完成平台数据归集管理及共享服务各项任务。“二”是实现两个全覆盖。抓紧完成信用信息汇集系统落地部署实施,确保实现行业领域、市县信用信息汇集两个全覆盖。“三”是做好三项基础工作。即做好信用信息目录编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和信用记录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四”是建立四个工作机制。即建立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共享责任、定期通报、日常联络、督查考核四项重点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五项制度建设。即加强“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查询应用、信用承诺、信用联合奖惩等五项制度建设。“六”是抓好六个工作创新。即抓好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区域综合性试点、抓好行业性试点示范、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引入第三方信用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六个方面工作创新。
会议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全局,非常重要。当前,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已非常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创新推动、扎实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稳步推进“信用湖北”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