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统筹城乡的社保体系建设,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改革开放40年,恩施州的社保事业积淀出怎样的荣耀与辉煌?纵观40年,是社会保险纵深推进的40年,是播洒甘霖的40年,是全面突破的40年……一系列社保惠民举措,使每一位参保人员切身感受到社保惠民政策带来的福利。
40年来,全州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一串串振奋人心的数据,勾勒出我州社会保险事业跨越发展的轨迹:截至今年8月,全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9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8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4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0万人。人民群众期盼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补、失有所助、生有所护”的美好愿景一步步变为现实。
改革创新,社会保险制度日臻完善
1978年改革开放前,恩施州同全国一样,长期实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对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今年8月从州人社局调研员岗位退休的刘龙书,算是一名“老人社”,在人社系统工作了38年,先后担任过州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局长、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对于40年来我州社会保险发展的历程,刘龙书概括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州社会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从覆盖国有单位职工向覆盖全体居民转变的过程,社保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社保基金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待遇水平逐年提高,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补、失有所助、生有所护。”
据刘龙书介绍,20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资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三项制度”改革。1983年,恩施州部分国营企业招收新工人试行劳动合同制。1985年4月,全州建立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拉开序幕。随着我州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相继建立。到2003年,一个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几十年来,我州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九五”时期,我州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统账结合)的制度,覆盖大部分城镇职工;“十五”时期,是我州社会保险机制和职能重大调整的时期,随着改革的推进,社会保险费实行税务征收、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等;“十一五”时期,我州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覆盖范围逐步扩大,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一个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十二五”时期,是我州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创新力度最大的时期,以养老、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险政策体系,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健全,为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全州社保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十三五’期间,社会保险的各项改革任务仍然艰巨。”据州社保局局长周清介绍,目前我州正在按照新时代的新要求,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强化便民服务,实施“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实行“手机APP”自助办理;加大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力度,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模式;不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不断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织密社保“安全网”,惠及民生福祉
今年64岁的曹书惠是一名老知青,1970年到恩施市红土乡石窑插队,1980年回恩施城后未能安排工作,之后一直在建筑工地做泥瓦工,做梦都没想到还能按月领到退休金。直到2009年,他的生活出现了转机。
2009年4月,我州印发了《关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恩施州劳社发〔2009〕6号),按规定,像曹书惠一样,有完整档案资料的下乡回城知青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当年,曹书惠缴纳43000元参加了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每月可领1100元。随着企业职工养老金的逐年上调,如今曹书惠每月可领取1700多元养老金,加上老伴儿每月1900多元的养老金,老年生活有了保障。
其实,在我州像曹书惠一样享受养老政策的并非个案。全州养老保险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切实解决了原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下乡回城知青、被辞退民办教师、农业小三场职工、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全州共25万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经过40年的改革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已从城镇扩大到乡村,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从就业群体扩大到非就业、灵活就业群体。“人人享有养老金”的时代悄然来到,“城”与“农”的鸿沟一夜之间跨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州始终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医疗保险改革的长远目标。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改革,一手抓医保制度建设,一手抓医保参保扩面,一个多层次、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成并日臻完善,覆盖人群从城镇职工迅速扩大到城乡居民。截至今年8月,全州城乡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67.8万人,城乡医保从制度全覆盖过渡到人群全覆盖,全民医保的格局已然形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位居全省首位。
如果说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那么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则是为劳动者撑起事故风险“保护伞”,是企事业单位平稳发展、劳动者安心工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按照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部署,我州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实施工伤保险的规范性文件。从2007年开始,我州率先探索施行以建筑业为主的农民工工伤保险“以产定费、项目参保、动态实名制管理”的恩施模式,2014年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并在全国强力推广实施。到2017年,全州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从各类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全年近2000名工伤(亡)职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待遇。
待遇逐年提高,增进群众的幸福感
今年81岁的退休老人田秀元,于1992年12月在原州硫铁矿退休,当时每月的退休费和各项补贴共计238元,一家人的生活过得相当拮据。继2005年首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之后,经过“十四连调”后,目前田秀元每月能拿到养老金3462元,与退休时相比,已经增长了10多倍。
田秀元所享受的待遇,只是全州15.8万企业退休人员的缩影。截至今年8月,全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四连调”,平均增幅近10%,调整后的人均养老金达到1643元/月;53.5万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人均55元/月增至85元/月,今年还将增加。
与此同时,我州在逐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建设过程中,逐年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确保医疗保障水平。全州职工基本医保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居全省第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县域内就诊政策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居全省前列。
针对大病、重病患者个人负担偏高,部分参保患者因患大病致贫的问题,我州出台《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办法》,从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中安排资金,建立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对城镇医保大额费用患者进行二次补偿;出台《恩施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为参保居民购买大病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大病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事社保工作30年的州社保局总会计师陈永胜,他的案头随时放着一本关于社会保险调待的笔记本,各类社会保险的文件记得密密麻麻,时间跨度达20年以上,虽然已经翻得破烂不堪,仍舍不得丢弃。对于全州社保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陈永胜感叹:“改革开放40年,我州社会保险改革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特别是近10年来,是我州社保制度改革、创新力度最大的时期,全州社保人足迹踏遍千山万水,探索创新千辛万苦,为民惠民千方百计,大力弘扬社保精神、代际传承社保家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恩施州社保事业四十年发展大事记
1.1985年4月,我州推行社会保险,险种仅为国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1987年9月,成立鄂西州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局(后改名为恩施州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3.1991年、1992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相继建立。
4.1992年12月,我州出台《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
5.1995年,将原“待业保险”改称“失业保险”。
6.199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7.1998年,全州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
8.1999年,贯彻国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除个体经营者外,各类企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
9.2000年,整体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保险费征缴。将离休人员“三费(护理费、交通补助费、特需经费)由原企业负担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10.2000年成立恩施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1.2001年7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核定仍由社保经办机构承担。
12.2004年1月,在原州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局基础上,合并组建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13.2007年,州社保局制定出台《全州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综合考核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
14.2009年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5.2012年7月5日,州政府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镇医疗保险细则》,对城镇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州、县市两级经办。
16.2013年初,“金保工程”社保核心平台在全州全面上线运行。
17.2013年11月,《中国社会保障》杂志以《恩施“五险合一”之路》将恩施州的社保经办模式向全国推介。
18.2017年6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成功接入国家平台,正式开展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业务。
19.2017年11月,我州1480家机关单位规范事业单位全部完成养老保险上线经办。
20.2018年1月,我州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