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冉利咸)为避免案件当事人往返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利川市法院把庭审“搬”进电话。8月3日,利川市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通过电话对相隔千里的被告进行送达、开庭,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于某诉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得知牟某常年外出,不方便参加诉讼。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且考虑被告在外地,来回交通成本过高,承办法官向被告提出短信送达、电话开庭的意见,得到了被告的赞同。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之后,承办法官、书记员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手机号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通过电话开庭,告知被告录音,最后被告通过短信发送身份证并确认调解协议,案子圆满结束。
借助电话调解的方式不仅免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而且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年来,利川市法院依托“互联网+”,充分发挥电话、微信等新媒体不受时空限制的特点,推行网上便民举措,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