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通讯员 李勇)无证医师非法行医,受到两次处罚仍不悔改,终因非法行医罪获刑。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罪案件,被告人彭某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其违法所得420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了解,彭某涉嫌非法行医曾先后两次被处罚警告。2017年11月6日,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电话举报:利川市汪营镇彭某某非法行医。通过卫生监督员的调查,2017年10月4日至10月24日期间,彭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展中医诊疗活动,并收费420元。
根据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12月14日,该局将本案件移送至利川市公安局处理。2018年7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