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可享受?哪些不能?利川将逐一核查城乡低保家庭!

指间利川 2018-05-15

作者 李相町

民政局将对全市23974户低保家庭进行低保核查!

近期,利川将开展2018年度低保核查工作,核查对象:5月在册的所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新申请保障家庭,共23974户39628人。

着力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市民政局表示: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将接受社会监督、大众监督,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核查工作中来,及时发现并检举非正常享受低保的情形,同时希望正在享受保障的城乡居民,在核查期间,积极主动配合民政人员工作。

以下几种情况均可享受低保:

(一)持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0元/月,可纳入城市低保;

(二)持有我市常住农业户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200元/年,可纳入农村低保。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还可对其本人按照不低于月低保标准的20%按月增发补助金,并随低保标准的调整,动态调整重点救助金额。

其中:①老年人,是指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②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员;③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当地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的残疾人;④重病患者、是指纳入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病)医疗保险范围的患者。

以下几种情形均不能享受低保:

(一)实际生活水平超过低保标准的;

(二)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

(三)无法取得联络的家庭,将会停发或取消低保;

(四)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存款和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人均超过月低保标准12倍的;

2、车辆,拥有轿车(接受慈善捐赠获得除外)、运营车辆、船舶、工程机械的;

3、房屋,非因拆迁原因,拥有2套(栋)(含2套<栋>)以上产权住房的;

4、高值物品。家庭拥有黄金、首饰、收藏品等高值物品的总价值人均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12倍的;

5、债权。拥有有价债权的总价值人均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12倍的;

6、其他财产。拥有商业门面、企业的。

市民政局和乡镇民政办干部将怎么核查?

➤一是,全面核查城乡低保户家庭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对照低保标准,准确划分低保类别,对涉及有工商登记、机动车登记、个人所得税登记、人社参保、人社退休和死亡人员仍享受城乡低保等各类问题线索家庭重点核查清理、分类处置;

➤二是,进一步清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的“人情保”、“关系保”、“群体保”、“错保”等问题。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批准纳入,已批准纳入的坚决清退;

➤三是,全面核实低保经办人员、村(社区)委会成员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情况,填写《利川市干部职工(村居委会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报民政部门纳入备案管理,健全低保管理制度;

➤四是,搞好农村低保制度和精准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严格按“户籍、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三个基本要件认定低保对象,以“两不愁、三保障”为认定扶贫对象的主要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坚决防止和纠正人为控制兜底脱贫对象数量规模的做法。

编辑|周洵 审核|吴向海 审签|傅小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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